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消毒供应中心复用医疗器械清洗--包装工作外包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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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编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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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2024-JK15-F1306 |
消毒供应中心复用医疗器械清洗--包装工作外包服务 |
负责医院部分复用医疗器械、器皿的清洗、消毒、检查、包装工作。要求:有主管1名(专人)负责工作统筹协调,具体工作人员不少于9人;如出现设备故障、人员临时病休等情况,需根据工作需要,服从我方统一人员调配 |
陕西省西安市 |
原则上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根据甲方社会化项目满意度考核结果及服务质量(满意率85%以上)与实际需求,决定是否续约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三年服务期最高限价291.9万元人民币,每年最高限价97.3万元人民币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七)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在履约环节不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08:30 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休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