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晓霞山播出系统提质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SLYN
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采购预算:47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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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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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晓霞山播出系统提质改造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一项 |
470000.00元 |
1、质量要求:合格; 2、质量保证期:设备产品除原厂保修外,延长两年维保服务。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4、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其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资料,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资料。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4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 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磋商文件,文件售价:400元/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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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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