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三峡高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智能设备2024-2025年度推广项目服务框架协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标段一:巡检及智能库房配套设备采购
主要内容包括:智能执法仪、智能手电筒、智能头盔、超薄巡检终端、超高频手持终端、RFID标签、NFC标签、智能锁具、智能货柜、设备配件及配套软件。辅助提供安装调试服务,该服务包含:设备产品及配套软件全生命周期授权、应用开发和测试、产品和技术文档、定制化培训、质保期运维等。
标段二:智能安防配套设备采购
主要内容包括:智能执法仪、监控摄像头、测温仪、拾音器、无人机等设备及配套软硬件,辅助提供安装调试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标段一:巡检及智能库房配套设备采购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CMMI 3级(含3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采购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份具有信息化软硬件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大于200万的合同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近2年财务报表(2022、2023年度);
(5)其他要求:须提供目易安、火灵鸟、华数原厂授权书。
标段二:智能安防配套设备采购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采购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份具有信息化软硬件集成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大于400万的合同业绩。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近2年财务报表(2022、2023年度);
(5)其他要求:须提供海康威视原厂授权书。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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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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