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AA********、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名称:瓦仓大米产业链(优质稻米检验检测及科研推广)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万元)6、最高限价:1218.********(万元)7、采购需求:瓦仓大米产业链(优质稻米检验检测及科研推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鸣凤镇双利村,新建优质稻米检验检测及科研推广中心1处,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农耕文化展示厅、农产品展示中心、社会服务中心、种子冷藏室、检验室、实验室、化验室、研发培训室、专家工作室及给排水、电气、消防等相关配套工程。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公司盖章无效;********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其他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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