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某单位招聘水暖工、电工、清洁员劳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聘水暖工、电工供暖服 务:
1.设专职水暖工2名、电工1名(电工持有《低压电工 证》,至少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2.工作周期为20 24-2025年供暖季,供暖服务期间至少2名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监控运行;3.招聘人员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业务熟 练,遵守单位要求。4.我部提供住宿场地,报价单位负责 招聘人员工资发放、福利待遇缴纳等。
招聘清洁员服务
1.招聘人员政治合格、身体健康、业务熟练,遵守单 位要求。2.我部提供住宿场地,报价单位负责招聘人员工 资发放、福利待遇缴纳等。3. 日常清洁:包括但不限于地 面清扫、擦洗桌面、清理垃圾桶等基本清洁任务。4.定期深度清洁:如窗户玻璃擦拭、空调过滤网清洁等。5.特殊时期清洁:节假日前后,重要活动期间的额外清洁服务。6.专业知识:清洁人员应具备基本的职业操守,熟练掌握使用化学品的操作方法和安全规程。7.礼貌、尊重隐私,对待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甲方的规定和指示。8.具备 基础的语言沟通能力以便与入住人员进行有 效的沟通。
合同履行期限:水暖工2名、电工1名;水暖工服务期限:一个供暖期(乌鲁木齐市标准);电工服务期限6个月;清洁员1人,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信 用 中 国 和 供应商失信名单。
(六)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七)正规填写《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许可范围内包含劳务派遣或物业服务、操作人员需持低压电工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3: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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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