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豫焦
2.项目名称:河南省焦作监狱办公楼与服务楼四楼连廊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1677.31元
最高限价:111677.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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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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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焦狱采2024-14-1 |
河南省焦作监狱办公楼与服务楼四楼连廊工程 |
111677.31 |
111677.31 |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河南省焦作监狱办公楼与服务楼四楼连廊工程,办公楼与服务楼四楼之间建设连接通道等施工;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
3.5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供应商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查询网页截图证明【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备注:以上3.6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