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某单位临时车棚改造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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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功能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起止时间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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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临时车棚 改造材料 |
详见谈判文件 |
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采购 |
大同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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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投标人需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中包含材料成本费、运杂费、税费、服务等费用(不含安装费用)。 3.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项目拦标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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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1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五)各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
(六)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采购和地方省级以上政府采购处罚的记录。
(七)本项目不接受外资或联合体投标。
(八)参加本项目的生产商或销售商,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五、报名时间:
1.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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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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