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产品研发及包装优化升级项目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内容:本服务着眼于招标人所有品牌的产品研发及包装优化升级工作,通过新品研发储备及老产品升级优化,维护产品品牌形象建设,提升品牌生命力和竞争力,建立消费者对招标人品牌的印象和理念,让更多中国境内外消费者了解招标人产品,提高招标人产品的品牌认知,提升招标人品牌形象及产品知名度,提高销量。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港币53万元(该金额为项目采购预估金额,实际的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招标人不保证项目实际结算金额一定为采购预估金额)。
2.服务期限:自框架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每份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1年。
3.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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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 (港币)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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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研发 |
元/款 |
360,000.00 |
1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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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产品包装优化 |
元/款 |
206,667.00 |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商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 三 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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