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智慧停车”项目2024年建设工程,福建省宁化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招标,公开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
估算金额:
4949091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为有效缓解宁化县停车供需矛盾,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项目拟在26个场地建设智慧停车。
建设内容包括监控、对讲、道闸以及土建配套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形式提供服务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商务部分评标依据。联合体中标(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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