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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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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玉屏侗族自治县城区排水管网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已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发[2024]99、[2024]103、[2024]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供排水站,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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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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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2.1 建设地点:玉屏侗族自治县主城区(水月庵片区+蒋家田片区)。2.2 项目规模:新建DN300~DN1400雨水管1404.91m,雨水检查井35座,雨水口66座;改造DN200~DN500污水管9702m,UPVC污水支管2800m,污水井348座,新建泵站(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343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1470万元。2.3 合同估算价:4322136.75元。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2个月)。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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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具体祥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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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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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2或2023年度企业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无拖欠税收、免税等证明、免缴纳社保证明等;3.5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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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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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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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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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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