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津冀医学协同燕郊中心医院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已由燕郊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燕区审批投资[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河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三河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三河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9576平方米(约合134亩),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医疗综合楼、发热门诊、附属建筑及室外工程,共设置床位700张。 建设地点:燕郊高新区禧悦里小区东侧、潮白大街南侧。 方案及初步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5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 合同估算价:1119.02万元
2.2招标范围:京津冀医学协同燕郊中心医院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报告或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员,至少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各专业1名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存在禁 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4 09:00至2024-11-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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