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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公交2024年单层巴士车身广告媒体资源经营权招租
日期:2024-11-01 收藏项目
一、广告发布要求(一)承租方制作发布的车身广告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市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设置工作的通知》(深交〔2018〕443 号)等相关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广告发布形式和设置位置范围(1)单层巴士车身广告仅允许设置全车身广告形式,禁止设置海报形式;(2)设备位置范围:后门后边线以后可上二层窗(透明玻璃)不超过40厘米,且上窗图案为异形图案,车头正面不允许设置广告词。2.广告内容发布要求不得张贴纳入负面清单的车身广告,负面清单如下:(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市公交车辆车身广告设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广告;(2)男科、妇科、性病等易###市形象的医疗广告;(3)易###市形象的医药、医疗器械广告;(4)养殖、畜牧类广告;(5)农药及化肥广告;(6)烟草及其制品广告;(7)殡葬服务广告;(8)信贷服务广告;(9)洗浴保健服务广告;(10)低俗、恐怖和涉黄等不健康、不符合社会公德的广告;(11)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告。3.广告画面设计要求车身广告画面色彩协调美观,并与车身原有颜色相协调;画面、文字比例协调,画面应当保持固定、完整,设计不应动感过强,使人在视觉上产生眩晕和刺激感。 (二)车身广告制作与维护要求1.广告材料必须采用黑底车身广告贴纸,广告贴纸胶性好,不翘边,不收缩,可移除,不留胶,流平度佳,防水、防酸、防腐,加冷裱膜;保证车身广告画面一年不变色、不褪色。2.发布车身广告时,必须以张贴的方式确保车身外漆不被破坏,张贴广告不能覆盖玻璃部位、车牌号、标识、安全提示、公交线牌等。3.承租方制作公交车身广告以不影响车辆正常运营为前提,应安排在营运车辆当天停止营运后制作广告;如必须占用正常营运时间制作广告,车辆停运制作广告,则需经招租方同意,按实际核定的单位时间营收标准计算停运制作广告产生的损失。4.承租方应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车身广告张贴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进入招租方公交场站作业人员,须穿着****公司名称标识的反光衣,作业时须穿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取得高处作业证,高空作业时,身上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等高空安全保护用品,夜间还须佩戴红蓝LED爆闪肩灯及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承租方人员在招租方场站制作公交车辆广告过程中造成以及受到人身伤害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广告发布期内承租方负责维护车辆车身广告画面的完整,发布的广告画面非因招租方原因损坏,承租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自行予以维护修复。6.承租方拆除或更换车身广告画面时,造成车身标识标志、油漆脱落的由承租方承担修复费用。7.双方合作期限届满后或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下,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按照约定解除之后,承租方有义务对相关广告车辆进行复原处理,达到广告发布之前的基本要求,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限定的30天时间内未进行修复或者修复未达到原貌要求的,招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车辆修复费用,费用标准为每台车3000元。8.在合作期限内,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政策的相关规定经营、制作、发布广告。承租方不得发布有损于招租方的形象的广告或与招租方有竞争关系****公司的广告。招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广告制作、发布情况进行监管,承租方制作发布车身广告,须报招租方审批后方能发布。9.承租方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制作、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商品信息;不得发布低级庸俗、有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妨碍社会安定内容的商业广告。10.在合作期限内,承租方自行负责申办广告发布许可手续或其他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政府收费,同时提供相关审批文件供招租方查阅。若承租方未经审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定、公交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等违规发布,招租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承租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招租方有权自行下画,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由承租方承担。11.承租方应充分理解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特性,双方应本着良好合作、积极沟通的态度处理车辆运营与广告经营之间所需协调的一切相关事宜,招租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充分考虑承租方的广告业务经营需要。但如为营运生产组织而进行的车辆异动、运力###路###路取消等以及正常营运生产条件下出现的车辆离线等情况招租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二、媒体资源使用费缴费要求 1.项目单价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2.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格的两个月租金。3.缴费要求:合作期间承租方按季度向招租方提前支付应付媒体资源使用费,每季度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完成支付。4.本次租赁范围为招租方所经营的常###路,当前对应的车辆数为2879台。5.合作模式为上画起租+保底上画数,不固定车牌号,保底上画数1800台,承租方年度实际可上刊总发布台天为1800*365=********台天,年度超出********台天部分则按照上画起租标准核算广告媒体资源费,具体计算标准为:中标日均单价*台天;上画起租部分按照“季度核对,年度清算”的原则结算。招租方车辆到期更新后,总上刊车辆数将逐步减少,为此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可上刊媒体资源数少于1800台,可据实调整媒体资源数或终止协议。6.承租方每次发布商业广告,需将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据实提供给招租方,关键商业信息可遮涂,实际发布的期限及车辆数需保留,招租方可不定期发询证函核实确认,承租方需配合提供;如承租人提供的合同期限与实际收费的合同期限不一致,经核实确认的,招租人有权按照实际发布的台天*中标日均单价,按照10倍金额进行处罚,招租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处罚金,同时要求下刊广告画面;超出三次以上的,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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