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庆油田 火炬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庆古龙页岩油Q9油层产能建设工程所需火炬1套,技术条件详见【编号SPE-TP-1201】放空火炬成套设备技术规格书及《关于“大庆古龙页岩油 Q9 油层产能建设工程”火炬筒体直径及材质问题的澄清》;
2.2实施或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项目施工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技术协议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含)内交货或投标人承诺交货期,以二者用时最短者优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80101)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3080101)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附录A所列成套火炬设备关键参数响应表内容逐条进行响应)。放空火炬成套设备技术规格书中3.1供货商资质要求、3.2强制技术条款、3.4投标承诺的内容不作为废标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5)投标人须承诺满足自技术协议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含)内交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至少1套火炬流量不小于300*104m3/d的已全部交货完成的销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至少提供以下相关资料: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须附有合同首页、签字页、合同附件、体现规格型号,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销售发票原件扫描件,同时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
3.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破产、资不抵债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并提供承诺;
(2)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并提供承诺;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
(6)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并提供承诺。
(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对本条款中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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