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彬州市河堤路功能性照明设施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8,967.8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彬州市河堤路功能性照明设施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38,967.8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38,967.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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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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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照明设施陈旧损坏更换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38,967.80 |
2,738,967.8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河堤路功能性照明设施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彬州市河堤路功能性照明设施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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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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