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580000元
6.最高限价:258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共1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实质性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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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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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激光粒度分析仪(核心产品) |
1 |
套 |
主要用于快速、准确测量纳米、微米级别颗粒的粒径范围。可进行湿法分散,测试样品类型广。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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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精度密度声黏仪 |
1 |
套 |
主要用于测量生物柴油及调和油等的密度、比重、运动粘度和动力粘度等指标。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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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自动定量分析在线质谱仪 |
1 |
套 |
主要用于开展工业烟气多污染物控制及尾气净化中对过程产生气体进行实时在线监测分析。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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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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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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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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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约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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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地点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热能馆1楼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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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或外贸代理商提供的货物进口环节结算单证或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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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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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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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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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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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如所投报货物为进口设备,为保证设备合法渠道来源,供应商需提供设备原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在中国境内的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1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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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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