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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公告) |
| 项目概况: |
| 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4 09: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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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 |
| 项目名称: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预算金额:25.0万元 |
| 最高限价:25.0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 A |
2024年下半年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致病菌、呼吸道及实验室检测质量提升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1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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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供应商须为具有所采购产品的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4日9时0分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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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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