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ZHZH-C2024-0036 项目名称:淳化农业园区农机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3万元,超出此投标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淳化农业园区农机设备采购,采购1套无人驾驶全喂入收割机及1套半喂入自走式联合收割机,具体详见技术参数一览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见附件)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①第(4)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相关书面声明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供应商被“****网站、“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内,通过“信用中国”、“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扫描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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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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