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正常航班旅客提供乌鲁木齐机场到指定住宿地点或高铁站间的往返地面交通运输服务。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具备道路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从业资质,供应商配备5辆以上大巴车(20座及以上)和3名驾驶员(A1执照)。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采购1家不正常航班交通运输公司。
1.具备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从业资质。
2.供应商配备5辆以上大巴车(20座及以上)和3名驾驶员(A1执照)。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交付或实施地点:发生航延后,经甲方工作人员联系运输公司,车辆在候机楼外等待。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具备经营许可证或相关从业资质。
2.供应商配备5辆以上大巴车(20座及以上)和3名驾驶员(A1执照)。
五、验收标准:
将甲方不正常航班旅客安全、准时送至指定地点。
建议合同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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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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