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无人机驾驶员取证培训服务框架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人: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3. 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4.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5.资金来源:自筹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项目类别:服务类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中标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预估金额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应重新采购。
7.7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1.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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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预估金额 (万元,含6%税) |
最高报价费率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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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4-2025年无人机驾驶员取证培训服务框架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
80 |
<100% |
1 |
100% |
不收取 |
注:采购预估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报价低于85%需要附成本分析报告。
2.采购范围:(1)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CAAC)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取证培训服务。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项目培训,参训人员通过培训取得(CAAC)执照。费用单价主要包含课程师资费、培训教材费、培训场地费、教学器材使用费、首次考试费、意外保险费、考试交通费。
(2)提供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取证培训服务。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开展项目培训,参训人员通过培训取得AOPA合格证。费用单价主要包含课程师资费、培训教材费、培训场地费、教学器材使用费、首次考试费、意外保险费、考试交通费。
(3)提供与培训考证期间配套的食宿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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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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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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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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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完成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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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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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为企业的,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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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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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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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及未被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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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报价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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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也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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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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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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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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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驾驶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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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培训种类须包含多旋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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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1月0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0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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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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