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栾川县城区三个净水厂(双堂水厂、南沟水厂、竹园水厂)提质改造设备工程项目,已由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栾川县城区三个净水厂(双堂水厂、南沟水厂、竹园水厂)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栾发改投资〔2023〕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项目业主为栾川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地方专项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城区三个净水厂(双堂水厂、南沟水厂、竹园水厂)提质改造设备工程项目2、项目编号:(请登录)3、项目主要内容:双堂水厂新建2万m3/d超滤膜池一座及超滤膜车间:南沟水厂新建1万m3/d超滤膜池一座及超滤膜车间 、竹园水厂新建1万m3/d超滤膜池一座及超滤膜车间 ;同时三个水厂均配套建设配电系统、仪表及plc自控系统、安防系统等附属设施。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62279497.86元5、资金来源:地方专项债及企业自筹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7、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1月02日 至2024年11月08日24:00下载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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