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电动汽车租赁服务谈判采购项目,已由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总经理办公会(第12号)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临汾南高速公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三、(请登录)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公司工程建设,拟租赁5辆纯电皮卡车、5辆纯电越野车。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其中001标包: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002标包: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租赁5辆纯电皮卡车、5辆纯电越野车,租赁期限为1年,费用包含皮卡车的路网运行保障标识喷绘及警灯安装等费用,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本次对002标包进行采购;
002标包:租赁5辆纯电越野车;
3.服务期:租赁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送达;
4.服务地点:临汾东收费站院内;
5.服务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质量要求以及临汾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2023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汽车租赁或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业绩;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社保系统打印的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费明细或其他近一年内任意一次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为准;
(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④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⑤供应商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⑥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18时00分~2024年1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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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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