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陆丰油田群清洁能源电力供给改造示范项目浮体基础建造)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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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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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潜式浮式风电基础建造 |
采购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合适的建造场地(含码头)及集成码头,负责完成本合同工程范围内浮体基础的生产设计、材料理化试验、分段预制、总装合拢、机械设备设施安装、管线安装、电仪讯设备安装、气密试验和结构强度试验、浮体基础各系统调试支持及配合、浮体基础的装船、浮体基础下水(包括调载过程支持等)、风机集成阶段的码头、岸基支持等工作。 |
2024年11月 |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承揽过:(1)一项国内海上风电项目基础建造工程业绩,或(2)一项国内1000吨及以上导管架项目工程业绩。上述业绩应为竣工业绩。 4)风机集成码头要求:码头前沿水深应大于8m并满足风机集成要求;码头应配置相应的系泊系统,满足船舶及浮体基础的靠泊系泊要求;码头岸线长度应满足浮体基础系泊要求,最低应不小于120m码头岸线长度;风机集成码头前沿场地海床应满足风机安装船立腿要求;考虑风机整体海上湿拖过程风险最低因素,集成码头位置距离陆丰14-4风场海上场址(中国南海陆丰油气田,离岸距离约136km,CGCS2000直角坐标:东向424774m,北向2395921m)的海运距离应保持在2天内可抵达(浮体基础建造场地与集成码头可不在同一地点)。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 11 月 1 日)至(2024年 11 月 7日)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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