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
202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内容:某单位动力电缆敷设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为准。
2、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3、本项目控制价为:¥347908.29元(叁拾肆万柒仟玖佰零捌元贰角玖分);
4、资金来源:本级自筹;
5、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合格及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规范要求;
7、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及非外资企业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1)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
(2)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注: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以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信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截图)。
6、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书面说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8、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须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供应商均可以参与后续评审。
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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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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