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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文旅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预选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1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文旅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预选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赣榆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赣榆文旅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预选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

2.2项目概况:单个项目造价不等,所有项目以最终实际完成量为准;工作以实际委派为准。

2.3招标范围:赣榆文旅集团2024-2025年度零星工程监理服务,监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年。

2.5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标准的40%,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6本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预选招标确定 4个预中标候选人、2个预选中标人,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前两名依次为2个预选中标人,其余为预中标候选人;如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3家时,进行第二次预选招标。中标后以2个预选中标人中最低中标价统一作为所有预选中标人的签约合同价。单个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将由招标人从2个预选中标人中抽签确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相关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

(3)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在监工程个数、地点内并已备案)、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投标人拟报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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