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徐闻县卫健系统两家医院“银医合作医疗自助服务”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徐闻县卫健系统两家医院“银医合作医疗自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具体详见下表。
2.2划分标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3项目类型:服务类
2.4项目编号:(请登录)
2.5项目名称:徐闻县卫健系统两家医院“银医合作医疗自助服务”项目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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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招标预算(含税) |
搭建期限 |
服务期限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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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县卫健系统两家医院“银医合作医疗自助服务”项目 |
1100000.00元 |
按场区入场施工起90天完成项目建设,并完成服务调试开通使用 |
10年 |
1家 |
注: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提供投标截止前1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3提供投标截止前1年内不少于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在与工商银行的过往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因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请登录)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8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须提供《投标承诺函>。)
3.9投标人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但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10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1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来认定)。(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2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1月1日-2024年11月8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套,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将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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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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