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51
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材料产业功能区地下水环境监测服务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参与的将视为无效响应〔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须达到采购预算30%或以上比例,且小微企业应超过此部分预算的60%;若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需在投标客户端中按要求在线填写《投标(响应)函》并进行电子签章;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响应)函》线下填写并加盖公章,盖章完成后扫描上传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②因系统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须达到采购预算30%或以上比例,且小微企业应超过此部分预算的60%;若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
2、因项目存在分析化验测试工作,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中承担水质检测服务的成员应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应包含苯系物检测项;若不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应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应包含苯系物检测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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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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