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提问和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虑: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1、问: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明确工期为365日历天,在“(二)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工期为50日历天,两者矛盾。请明确按哪个工期为准,如按365日历天为准,在“(二)投标函附录”中是否投标人修改关于工期的约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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