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剂二次采购项目。
1.2采 购 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公辅厂污水处理车间及甲醇合成所需的亚硫酸氢钠等年度集中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亚硫酸氢钠
99%工业级(25kg袋装)
主含量(以SO2计)质量分数64.0-67.0
水不溶物质量分数≤0.03%
氯化物(以CI计)质量分数≤0.05%
铁(Fe)质量分数 ≤0.004%
砷(As)质量分数≤0.0002%
重金属(以Pb计)质量分数≤0.001% pH值(50g/L溶液)4.0-5.0
吨
180
HG/T3814-2006
2
磷酸氢二钠
97%(粉末状)(25kg袋装)
磷酸氢二钠(以Na₂HPO₄·12H₂O计)≥97% 硫酸盐(以SO₄计)≤0.7%
氯化物(以Cl计)≤0.05%
砷(As)≤0.005%
氟化物(以F计)≤0.05%
铁(Fe)≤0.05%
水不溶物 ≤0.05%
pH值(10g/L溶液)9.0±0.2
吨
72
HG/T2965-2009
3
氢氧化钠
98% 固体25Kg/袋;氢氧化钠≥98%;碳酸钠≤0.8%;氯化钠≤0.05%;三氧化二铁≤0.008%;
吨
2
GB/T209-2018
2.2交 货 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到货,供货商收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时,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现场。
2.3交货地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二物流库房。
2.4质保期及质保金: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质保金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①生产厂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厂家经销许可证明),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4)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属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5)供应商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或M级。(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证明或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无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无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 日18: 00 至 2024 年 11月 6日18: 00(北京时间)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剂二次采购项目。
1.2采 购 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公辅厂污水处理车间及甲醇合成所需的亚硫酸氢钠等年度集中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亚硫酸氢钠
99%工业级(25kg袋装)
主含量(以SO2计)质量分数64.0-67.0
水不溶物质量分数≤0.03%
氯化物(以CI计)质量分数≤0.05%
铁(Fe)质量分数 ≤0.004%
砷(As)质量分数≤0.0002%
重金属(以Pb计)质量分数≤0.001% pH值(50g/L溶液)4.0-5.0
吨
180
HG/T3814-2006
2
磷酸氢二钠
97%(粉末状)(25kg袋装)
磷酸氢二钠(以Na₂HPO₄·12H₂O计)≥97% 硫酸盐(以SO₄计)≤0.7%
氯化物(以Cl计)≤0.05%
砷(As)≤0.005%
氟化物(以F计)≤0.05%
铁(Fe)≤0.05%
水不溶物 ≤0.05%
pH值(10g/L溶液)9.0±0.2
吨
72
HG/T2965-2009
3
氢氧化钠
98% 固体25Kg/袋;氢氧化钠≥98%;碳酸钠≤0.8%;氯化钠≤0.05%;三氧化二铁≤0.008%;
吨
2
GB/T209-2018
2.2交 货 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次到货,供货商收到采购人的供货需求时,需在7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至采购人现场。
2.3交货地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二物流库房。
2.4质保期及质保金: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365天,质保金1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①生产厂家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②代理商(须取得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经销商(须取得生产厂家经销许可证明),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同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须包含亚硫酸氢钠、氢氧化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4)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属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准入业务客户数据库内禁入类企业(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核实)。
(5)供应商202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或M级。(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明或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证明或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审小组可现场查询)。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无
(5)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成果补偿
无
5.采购文件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 日18: 00 至 2024 年 11月 6日18: 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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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水处理剂二次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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