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数字化管网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中国石化炼化企业数字化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2024〕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塔河炼化数字化管网现场实施服务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70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通过对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管网(不含装置内管廊、厂际管廊和地下管网部分;总长度约13.8公里,覆盖各类物料及公用工程水电气风管道、阀门、管件、附属件、以及电气仪表槽盒等,同时,集成管线的各类属性数据等)开展图纸文档整合、资产信息台账整合、通过采用现场激光扫描技术现场采集数据及点云处理等工作为建模(另行发包,与工厂真实场景精度小于1cm,颗粒度为阀门、弯头、法兰等部件级三维模型)提供完整的数据信息,并对模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现场校核等相关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且测绘资质证书(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工程数字化交付实施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
②利用激光扫描技术开展数据采集的工程测量(测绘)项目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工程数字化交付实施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 17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 09 时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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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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