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显示屏、大楼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办公楼一楼大厅显示屏、大楼监控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采购一楼大厅显示屏2套,在原有展示区域,拆除原设备后,新增安装2套显示尺寸6.4*3.36米的P1.86型号大屏,与原有屏幕尺寸基本一致,保证整体的协调美观性。二标段采购大楼监控存储设备1套,并且与大楼原有摄像头兼容,支撑监控系统大屏显示。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楼大厅显示屏采购;
(002)大楼监控存储设备采购;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一楼大厅显示屏采购)、(002大楼监控存储设备采购)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相关证明;
3.2投标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能力;
3.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提供 2024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提供 2024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经营活动记录及法律纠纷,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日9时00分到2024年11月8日17时30分(不含节假日)。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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