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山市阜沙镇智慧停车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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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阜沙镇智慧停车运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01 收藏项目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阜沙镇智慧停车运营合作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招标限价:

1.招标限价:运营服务期限为10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末最低停车位使用费限价为1.7元/天/泊位,第四年至第六年末最低停车位使用费限价为2.1元/天/泊位;第七年至运营服务期结束最低停车位使用费限价为2.6元/天/泊位;投标人以各阶段投标单价的汇总金额(第一年至第三年末报价+第四年至第六年末报价+第七年至运营服务期结束报价)报价,各阶段报价不得低于招标最低下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资金来源:社会投资。

四、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道路运营收费平台建设、运营及通过信息化技术提供道路收费管理服务一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建设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试运营期限:30个日历天,自建设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4.运营服务期限:10年,自试运营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5.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30分内(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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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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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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