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7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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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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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采购 |
1.00 |
28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方案编制周期30个工作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面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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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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