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E
项目名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江城县国门医院)二期配电工程-低压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8
最高限价(万元):87.994739
采购需求: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江城县国门医院)二期配电工程-低压部分进行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须持有国家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3.拟选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0-31 00:00至2024-11-08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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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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