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 西南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环资函〔2024〕5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专项资金、业主自筹和中央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函〔2024〕58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省环科院武科院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科研用房改建、拆除新建总建筑面积23035㎡,其中武科院区改建总建筑面积约 7365㎡;人南院区拆除现有老旧主楼及副楼约6860㎡,新建西南危废区域技术中心大楼约15670㎡,建筑高度大于50m;新增配置科研仪器设备230台套,建设区域危废智慧监管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
2.3项目估算总投资:30773万元。
2.4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5日历天(不包括主管部门审查时间)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需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地下水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相关试验检测、材料收集整理、场地地形地貌测量等,承担基坑支护、基坑降水、边坡支护、地基处理的设计工作(含因市政要求增加、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包括详勘、补勘、施工勘察);出具通过基坑工程评审的支护设计及其评审合格文件;现场工程量确认相关资料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清单编制、概(预)算评审、图纸答疑、变更调整、施工配合、配合本项目各阶段验收工作等后期服务。设计:①按照国家或地区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标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方案设计(不含概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编制设计概算且必须满足报送发改委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并通过审查合格、专项设计(若有);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含竖向设计、日照分析、交通组织、管道综合、景观绿化)、建筑、结构(含抗浮设计、加固设计等)、给水排水、暖通、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热能动力、人防工程、消防设计、绿色建筑专篇(含装配式设计、海绵城市等)、实验室专项设计(实验室工艺及布局、三废处理、设备布置及机电点位、专项信息化、装饰装修、展览、培训设备设施、智慧化管理系统(弱电)等)、配套建设土石方工程、道路、场地铺装、室外管线等附属设施的设计工作;
②配合发包人、代建人完成相应的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过程中的方案报规、建筑抗震专项审查(如有)、超限工程专项审查(如有)、初设审查、初设概算评审、施工图审查(含特殊消防审查等);
③按照审查、评审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配合清单编制、概(预)算评审、图纸答疑、变更调整、施工配合、工程建设节点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其中设计内容还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购置等相关具体参数等。
④红线范围内及出入口,所有地上、地下建筑物、配套建、构筑物(含挡土墙、围墙、大门、垃圾房、服务用房、物管用房、市政要求配建用房等)的土建专业、设备专业、总平、消防、人防(如有)、总平综合管网、标识标志(含logo设计等)、幕墙、园林景观、装饰装修、道路交通、装配式、绿建、厨房工艺、海绵城市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深化及专项设计。
2.6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注:①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应具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02日 (请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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