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头雁实验室根管显微镜、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手持式X射线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头雁实验室根管显微镜、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手持式X射线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072,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医用光学仪器 | 根管显微镜 | 9(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787,500.00 | - |
| 1-2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 |
| 1-3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手持式 X 射线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头雁实验室根管显微镜、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手持式X射线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潜在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销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同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潜在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