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及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7,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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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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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监理服务 |
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27,5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完成
合同包2(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3,0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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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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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工程监理服务 |
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423,035.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合同包2(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表);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7)企业开具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宝鸡市陈仓区2024年0.9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年检合格;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企业注册,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且无在建监理项目;
(4)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2021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监理业绩(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的网查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企业和项目总监各一个,企业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共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保缴纳凭证:提供2023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提供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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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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