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元件有限公司集装箱采购项目已由 元件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集装箱5台。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
2.3 交货地点:元件有限公司。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5 报价及支付方式
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设备落地价,包含设备费、指导安装费(包括设备组装、调试,及组装调试所需的人工和材料费用)、运保费、装卸费各种税费等费用。
支付方式: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0%款项(同时开据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保金:10%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6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设备详细的技术方案、参数及配置。
2.7报价人所供设备及材料,必须满足清单所要求的技术参数和技术特性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本次采购报价人应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报价人如为所投货物的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整体设备(部件、配件除外),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否则,相关响应方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7)其他: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20时至2024年11月7日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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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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