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新宁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古田安置B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新宁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古田安置B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发[2024]114号),建设单位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566.618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宁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古田安置B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
1.2.2 建设地点:新宁县金石镇古田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宁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古田安置B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新宁县金石镇古田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行车道及铺设透水砖人行道、新建雨污管网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666185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起至2024年11月05日23:59分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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