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广东省能源集团下属电厂2025年液氨采购项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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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内容 |
需求量 |
液氨储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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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4×300MW)脱硝液氨采购 |
800吨 |
2×11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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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沙角发电厂C厂(3×660MW)脱硝液氨采购 |
3600吨 |
3×125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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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2×300MW+2×660MW)脱硝液氨采购 |
1000吨 |
4×90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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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2×1000MW脱硝液氨采购 |
600吨 |
2×100 m3 |
特别说明:
上述数量仅为暂估量,招标人及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对数量不做保证,投标人(乙方)需充分了解电厂实际生产对于液氨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这一商业风险及不利影响。在合同期限内,如果招标人及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未达到暂估量,招标人及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乙方)不得因提前储备货源而向招标人及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主张合同延期或赔偿、补偿。如果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需求超过暂估量,投标人(乙方)也应当保证供应且不增加费用。投标人(乙方)延迟交货的,需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为100万元或以上;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具有生产或者销售经营液氨的资格和能力;
5 投标人拥有或合作的运输企业具有液氨运输资质,运输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购买相关保险,从业人员持有相关从业证件;
6 投标人有1年或以上液氨经营业绩;
7 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同一标的项目的投标:
7.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7.2 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
7.3 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7.4 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
7.5 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8 投标人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投标:
8.1 曾经单方面中止合同执行的;
8.2 违反电厂现场安健环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8.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8.4 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8.5 在广东能源集团系统内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8.6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与投标;
8.7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而在投标前未披露的,即使投标人中标或已签署相关合同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招标双方己签订的所有合同。招标人对此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视为接受前述特别约定,并受其约束;
9 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