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2024年天津片区冷冻食品类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海油服2024年天津片区冷冻食品类食材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中海油服2024年天津片区冷冻食品类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为天津区域作业的海上平台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海上平台食材配送不同于陆地食堂食材配送,配送时间随船期变化,存在着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确保能够按时按量保障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配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及服务前来投标。 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中标金额时,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异议投诉: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标段信息
1. 中海油服2024年天津片区冷冻食品类食材采购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
发标日期:2024年10月31日
主要技术规格:本项目是为天津地区区域作业的海上平台提供冷冻食品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海上平台食材配送不同于陆地食堂食材配送,配送时间随船期变化,存在着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确保能够按时按量保障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配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及服务前来投标。将材料搬运至配送物资码头,需配送到停靠船舶的存放物资指定位置。配送物资船舶停靠位置不局限码头,有可能会出现停泊在距码头较近的海面上,如未停靠码头则需要投标人提供冷藏箱和干货箱将食品原材料运输至停靠船舶,主要交货地点以外如涉及叉车、拖车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冷藏箱和干货箱吊装及拖轮由招标人负责。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中标份额时,则合同终止,以先到为准。投标人需投标时承诺满足如下要求:本项目为海上平台配餐服务,配送时间不稳定,供货模式为24小时制,供货时效要求为4小时,且基本上需要每天配送,包含周六日及其他法定节假日,以“采购委托单”要求为准。
交货数量:一批
招标范围:本项目是为天津地区区域作业的海上平台提供冷冻食品类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海上平台食材配送不同于陆地食堂食材配送,配送时间随船期变化,存在着不确定性,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因素,确保能够按时按量保障本项目所需的食材配送。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产品标准、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及服务前来投标。将材料搬运至配送物资码头,需配送到停靠船舶的存放物资指定位置。配送物资船舶停靠位置不局限码头,有可能会出现停泊在距码头较近的海面上,如未停靠码头则需要投标人提供冷藏箱和干货箱将食品原材料运输至停靠船舶,主要
出资比例:100%
生产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冷冻食品类供货业绩,且业绩合同已完成供货金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业绩金额可累计,合同数量不限)。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业绩证明文件还应至少包含1个已完成的订单页及相应订单的到货验收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供货内容、已完成的供货金额及到货验收材料。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4车辆要求: (1)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提供3辆自有冷藏运输车辆,并承诺车辆随时可用于本项目配送。 证明文件:自有车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证件中的车辆所属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6其他要求: (1)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及其相关证明材料,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 至 2024年11月05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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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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