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已由江苏省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骆行审〔2024〕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宿迁市湖滨新区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境内,工程治理范围分为2个片区,一区位于骆马湖西部,在中运河入骆马湖湖口处,该地块为历史自然形成,近年来被筑埂养鱼,圈圩面积0.42km2(42ha),圩埂高程在24.5m左右,现状为养殖鱼塘15处;二区圩区位于运河航道西侧,靠近皂河一站、二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圈圩面积约0.68km2(68ha),圈圩高程在24.7m左右,现状为养殖鱼塘24处。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2.1施工主要内容:铲除中运河入骆马湖湖口处15处鱼塘圩埂6.07km,铲除皂河二站24处鱼塘圩埂3.01km,保留利用圩埂总长约2.81km;骆马湖二线堤防加固临湖侧筑戗台1.98km,戗台采用松木桩对坡脚进行生态防护。结合生态岸线设计,临水界面植物措施6.33万m2,水生植物11.48万m2,边坡绿化6.27万m2。
2.2.2水土保持主要内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工程措施主要为土地整治、表土剥离,植物措施主要为撒播狗牙根草籽,临时措施主要为排水沟开挖、撒播苜蓿草籽、其他临时措施等。
2.2.3环境保护主要内容:主要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以减免,主要有施工区污废水处理、环境空气保护、噪声防护、固体废物处置、人群健康、生态保护宣传警示牌等。
项目总投资概算约554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标共分1个标段。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宿迁市湖滨新区山水工程(骆马湖110公顷退圩还湖工程)的所有工程(含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及预备费增做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含施工、水保及环保)。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监理服务期约30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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