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内容: 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修改为:“(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公司纪律检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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