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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2024 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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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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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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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8.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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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期要求 |
同施工工期(若施工因故延期,则监理工期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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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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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3、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4、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具备农林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且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现场监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执行青建[2015]401号文件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专业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正式聘用职工,须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2023年1月至今连续一年以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 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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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 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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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磋商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4年11月 01日起至2024年11月07日止(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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