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9.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81097.45元
采购需求:
丹徒路口、上隍路口、丹南新村三个节点及镇澄路西段至围墙之间绿化带改造、清杂、修剪苗木并补种草皮
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用查询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9〔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公路养护作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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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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