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茂名市职业病防治院(茂名市骨伤科医院)一批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仪器设备采购;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项目编号:CLZ
(2)
标的内容一览表: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个体噪声计 |
12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
1-2 |
甲醛检测仪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是 |
|
1-3 |
全身振动仪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
1-4 |
辐射热计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
1-5 |
多功能风速仪(热电式)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是 |
|
1-6 |
护听器降噪值测试仪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是 |
|
1-7 |
净化型药品柜 |
2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
1-8 |
超声波清洗器 |
1台 |
详见第二章 |
否 |
(3)
本项目甲醛检测仪、多功能风速仪(热电式)、护听器降噪值测试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其他采购标的采购本国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无。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
售价(元):300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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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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