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6号炉脱硫后除尘器布袋更新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平市菁城街道江滨路708号
2.2项目规模:2×30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含13200条布袋、13200套袋笼、除尘器顶部防雨棚(顶部平台面积约760平米)物资采购及更换安装(包括拆除、安装、荧光粉检测、调试以及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环保处置,净烟道积灰、布袋气室积灰清除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6号炉脱硫后除尘器布袋更新(CHDTDZ008/19-CL-014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6号炉脱硫后除尘器布袋更新】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单项合同金额350万元及以上燃煤机组干法或半干法脱硫除尘器布袋的供货或改造(含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业绩合同中不能体现除尘器为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后布袋除尘器,可用投运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或项目最终验收报告等补充证明该业绩为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后布袋除尘器业绩)。每项业绩合同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3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31 11:02到2024-11-07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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