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招标计划已经批准下达,招标人为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大成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硫酸铵供应商入围招标;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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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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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硫酸铵 焦化级) |
氮(N)含量(以干基计):≥20.5%(合格品);外观:白色或灰白色粉末或结晶状,无可见机械杂质(合格品、一等品);水分:≤1.0%(合格品);砷:≤0.00005%;铅≤0.005%。 |
德惠市生化工业开发区 |
2.4 入围家数: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家数为3-10家;如果入围家数不满足本次采购需求,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再次发布补充入围公告,直至满足使用需求。
2.5 供货周期:半年(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半年)。在供货周期内,招标人不保证入围单位一定能够获得供货业务;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生产或销售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保证在供货时随货携带质检部门出具的硫酸铵质量检验报告书,并保证在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提供有效期内的硫酸铵二噁英、三聚氰胺检测报告)。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类似供货业绩(累计不少于1500吨),证明材料为销售合同或发票(如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无具体数量的应同时提供发票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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