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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10-30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审批〔2024〕72号)

4.招标人:安徽灵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5.项目业主:安徽灵谷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6.资金来源:国债+专项债+自筹资金

7.项目出资比例: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招标项目编号:GN2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建设地点:灵璧县。

5.建设规模: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8814.15万元,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144560.5㎡(折合216.8亩),总建筑面积约60980.3㎡,粮食仓储总仓容约30.8万吨;建设内容包括:粮食收储仓房、散粮中转及接发设施、设备,以及配套运输装卸等工具。最终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通过建设规模为准。

6.服务期: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本工程保修阶段结束。

7.招标范围:灵璧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9.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须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2024年1月至今为其任意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或已中标待监工程(但若在监工程或已中标待监工程在宿州市规划区范围内且未超过二个的除外),若我单位投标拟派总监不满足关于上述在监工程或已中标待监工程要求,我单位保证在合同签订时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备查,否则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注: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指的是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若拟派本项目总监为退休员工,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7 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且须提供项目总监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评标现场查询作为评审依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4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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