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安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24339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24339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设有 4 个服务餐饮点(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阎良大队 及航空六路消防站 、人民东路消防站、航博大道消防站、关山消防站厨师 ), 服务团队人数不少 于 8 人,其中具体岗位由 厨师长1 人、 厨师6 人 、 保洁1人组成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经 赋码 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已缴纳任意一个月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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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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