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验收方式 ******** 卖方应随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 ******** 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 及时 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 物资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验收单据。此验收合格的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买方出具验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解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1 . 4 买方有权对验收合格后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 书 的要求,卖方应 及时 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 书 的要求,并承担 更换和修复的全部 费用。 1 . 5 买方在物资到达 交货地点 后对物资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应不会因为物资在从卖方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买方以实际安装完成数量进行验收。 二、技术标准(技术规格书) 1、物资名称:红绿灯及 安装 等 2、规格型号:详见订货明细表。 3、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材质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5、技术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6、适用条件:符合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 7、试验检测要求: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8、验收条件:(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计量、验收方式:以卖方实际安装完成数量进行计量验收。 9、质保期要求: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